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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

发布日期:2024-12-05 【打印】【字体: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

刘 伟

南召县中华路65号

0377-66913762

夏季8:00至12:00 15:00至18:00

冬季8:00至12:00 14:30至17:30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县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综合股(法规股)。承担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所属相应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