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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志忠继承王贺芹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6 信息来源: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志忠申请继承王贺芹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王志忠因继承权取得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原权利人:王志忠 王贺芹

  2.申请继承权人:王志忠

  3.所有继承权人:王志忠 王赞梅

  4.放弃继承权人:王赞梅

  5.权证印刷编号:00122170 00012227

  6.坐落: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房产面积:72.1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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