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期满的不设床位医疗机构 2025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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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期满的不设床位医疗机构
2025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在我委登记注册校验期满的卫生所(室)、卫生室及门诊部等共计416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了年度校验,现将2025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联系电话:66887509。
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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