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措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各级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传统产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和推进产业转移工作。
(八)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企业和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估体系。监督管理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定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拟订全县煤炭工业的发展规划,依法规范和整顿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炭开发项目。
(十四)负责全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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