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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2-18 信息来源:

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城市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重要的医疗保障措施但是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费用逐年增长,严重挫伤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同时,在就医过程中由于报销个人账户清零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1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较低。重大疾病花费较高的群众报销比例较低。门诊治疗的群众及费用比住院部分低,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导致经济困难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上涨,门诊统筹报销金额提升不高。当年未报销的有限金额清零,引起群众的不满

3、医后救助门槛较高,救助比例较低

4慢性病认证。特别是老年人的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等病症在县级、市级医院住三四次的患者。在住院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换证时都没有认证上群众怨言大。

为此建议

1、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医保工作进行调专项调研。倾听群众的呼声,做出科学合理的调查。

2、积极向上反映,出台高低不同的缴费标准,让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档次交费。

3、根据逐年上涨的医保基金,较大幅度的提高医疗报销救助比例。尤其是重大疾病到门诊报销。对患有较大疾病、花费较高的参保对象给予专项救助

4、降低救助的起付线,提升医护救助比例

5、提升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对当年没有报、没有享受的报销额度转接到次年度。

6、职能部门应加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门诊住院报销、慢性病认定、医护救助等方面专项调研,真正将助医帮困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医疗卫生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落实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医疗机构参保,同时要加强监管,防范保险欺诈和违法行为

7、加强政策宣导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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