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城市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重要的医疗保障措施,但是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费用逐年增长,严重挫伤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同时,在就医过程中,由于报销个人账户清零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1、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较低。重大疾病,花费较高的群众报销比例较低。门诊治疗的群众及费用比住院部分低,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导致经济困难。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上涨,门诊统筹报销金额提升不高。当年未报销的有限金额清零,引起群众的不满。
3、医后救助门槛较高,救助比例较低。
4、慢性病认证难。特别是老年人的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等病症,在县级、市级医院住三四次的患者。在住院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换证时都没有认证上,群众怨言大。
为此建议:
1、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医保工作进行调专项调研。倾听群众的呼声,做出科学合理的调查。
2、积极向上反映,出台高低不同的缴费标准,让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档次交费。
3、根据逐年上涨的医保基金,较大幅度的提高医疗报销救助比例。尤其是重大疾病到门诊报销。对患有较大疾病、花费较高的参保对象给予专项救助。
4、降低救助的起付线,提升医护救助比例
5、提升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对当年没有报、没有享受的报销额度,转接到次年度。
6、职能部门应加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门诊住院报销、慢性病认定、医护救助等方面专项调研,真正将助医帮困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医疗卫生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落实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医疗机构参保,同时要加强监管,防范保险欺诈和违法行为。
7、加强政策宣导,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