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召县2024—202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召县2024—202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召县2024-2025年度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3月22日
南召县2024-202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动形成低碳生活新时尚,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强化中心城区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以社区(村)、乡镇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明确规范标准,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选择具备条件的社区、小区先行试点,对中心城区居民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总结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3.源头抓起,系统治理。坚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减量并重。通过宣传教育、简化包装、绿色办公、低碳消费等多种举措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并对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协同推进,创新发展。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衔接,不断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
2024年底前,中心城区范围内居民分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设备普及完好率达到70%以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80%以上,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范围和分类标准
(一)实施范围。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和居民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
(二)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标准如下:
1.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衣物、箱包、家纺、纺织料等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收集。居民按照要求将可回收物自行变卖或分类投放至可回收箱。
(3)运输处置。可回收物由试点单位或服务企业负责运输,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
2.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2)收集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临时贮存场所或设施,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临时贮存场所或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3)运输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场化运作公司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3.厨余(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收集处置。小区物业、社区(村)、厨余(餐厨)垃圾应单独投放,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其他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统一收集运输至餐厨处置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
4.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2)投放收集。居民利用可降解袋打包后投放至分类垃圾桶内。
(3)运输处置。其他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按现行模式运输处置(由环卫收集单位收集运输至就近其他垃圾中转)。
(三)设施配置。根据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合理、规范配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日常干净整洁。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
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制定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小组或专班,安排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对居民投放垃圾进行分类引导和教育培训力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和技能,营造开展垃圾分类的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5年3月)
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区域内,配备分类设施和运输车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并通过检查验收、现场观摩交流会等方式,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总结展开阶段(2025年4月-12月)
组织相关单位对垃圾分类试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完善总结经验,推广试点经验,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完善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力争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及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好职责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县城市管理局是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责人员,督促辖区各社区、村组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县直有关单位是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单位,要根据职责做好任务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乡(镇)两级财政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评。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以及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创建测评内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做好统筹协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并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查核查、评估和通报。
其他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南召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召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兴哲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冀 豫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志魁 县政府办副主任
邵书超 县城管局局长
王维元 县组织部副部长
廖继明 县宣传部副部长
余春来 县财政局局长
崔小建 县发改委主任
刘明阳 县教体局局长
孙玉民 县商务局局长
陈 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连德恒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伟 县住建局局长
刘 伟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县分局局长
李国泰 县工信局局长
迁保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仝太波 县文广旅局局长
张清龙 县卫健委主任
贺 勇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刘 豪 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宋 豪 团县委书记
高文艺 县妇联主席
刘九路 城关镇党委书记
李东阳 城郊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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