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河道采砂管理流程
《2024年度南召县白河、松河、鸭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按照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同时在水利局官网公示公开。
1.明确“四个责任人”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的要求,现场管理应明确“四个责任人”。
2.做好开工前宣传,在政府公告栏目中公示公告。各乡镇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群众不理解的地方和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要按照政策对群众解释到位,该解决的问题要为群众解决到位,积极消除舆情隐患。
3.乡镇推荐劳务,由南召县鑫磊山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4.树立河道采砂公示牌、安全警示牌、联合党支部公示牌、边界标示牌,公示牌设立完成后由乡镇递交开工申请,水利局相关部门进行开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5.开采过程中监管指导乡镇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施工作业管理、安全生产、砂石处置、信访化解等关键环节。施工监管: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到岗,严格按照河道采砂实施方案作业,业主单位监管人员严格对清淤设备数量、功率、作业范围、作业深度、清淤方量、清理质量进行监督;现场管理:乡镇成立关于联合党支部(以下发文件为准),加强河道采砂监管,水利部门进行不定时督查督导;同时接受自然资源、环保、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专人负责限时整改。(整改后乡镇对主管部门上报整改台账,整改前、中、后照片);砂石处置监管:砂石由国有公司统一销售,严格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五联单采砂临时销售点要安装监控,与砂石公司监管系统互联互通。运输车辆应为安全正常合法营运车辆,运输车辆应当密闭、全覆盖,不得泄漏、遗撒河砂,不得超限超载;储砂场监管:储砂场应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周围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管理。储砂场只有一个出入口,在车辆出入口应配备雾炮机。砂石料物堆放存储应采取防扬尘全覆盖措施,露天堆放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4米,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专人专职,加强生产加工全流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落实惠民便民措施,设置河砂超市与便民售砂点向贫困户与开采区当地居民提供平价砂。
2024年度开采期限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开采完毕水利局部门将进行验收。根据《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条例》之规定,年度采砂完成以后对河道进行平复。河堤修复,机具撤离河道方可进行下一年度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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