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通知公示

【打印】

【字体:

关于温庆安继承温春林 蒋福兰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3 信息来源: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温庆安申请继承温春林 蒋福兰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温庆安因继承权取得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原权利人:温春林 蒋福兰

2.申请继承权人:温庆安

3.所有继承权人:温庆安 温庆华 温庆新

4.放弃继承权人:温庆华 温庆新

5.权证印刷编号:0012049200010689

6.坐落: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房产面积:64.9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