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晨雨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4-10
信息来源:
范晨雨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城郊乡建业城A块地18栋2单元2-1602,不动产权证号为2023000032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晨雨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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