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征集】关于对《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全面排查整顿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两会”确定的十项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提质“九大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整顿提升工作,根据《南阳市住宅物业管理全面排查整顿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县委领导关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制定《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全面排查整顿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公开征集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刘茂杨
联系电话:0377-66913377
邮箱:zjjbgs007@163.com
地址:南召县住建局物业股
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全面排查整顿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整顿提升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全面排查整顿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全面排查整顿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深入查找和整治我县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建立权责明晰、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为重点,统筹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强化属地管理、问题排查整改、星级企业评定、红色物业创建等工作,改进和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助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
县、乡(镇)联动,在全县中心城区开展住宅物业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现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协调联动机制有效运行,物业服务奖惩激励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形成,物业信访投诉显著下降,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大排查
中心城区由县住宅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县城管、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人员组成专业队伍,属地乡镇全力配合,利用1个月的时间,按照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社区代管、单位自管、无物管等类型,深入各住宅小区摸清小区建筑现状、配套服务设施、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物业管理等情况,建立“一社区一表”物业管理信息台账。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业委会履职、基层社区履责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小区环卫绿化、设施维护、安全秩序等短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向社会公示。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深入大整治
1.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对无主管楼院(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专人管理的居民楼院),通过“打捆”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组建或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乡镇兜底等方式,入驻管理,提供服务,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城投公司,完成时限:7月底完成60%,12月底完成100%]
2.整治住宅小区违法违规乱象。对住宅小区内存量违法建设,依法强力稳妥拆除。集中整治小区内侵占公共空间、毁绿占绿、占用消防或疏散通道、破坏消防设施、电动车违停、高空抛物、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违规装修等行为。[责任单位: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7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整治,此后常态化推进]
3.整治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灭火器过期失效、无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超负荷用电、用电保护装置配备不到位或无效、电线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等安全用电隐患;整治擅自改扩建、墙体开裂、外墙脱落、小区院墙下沉倾斜垮塌、屋面渗漏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治电梯未按规定维保、故障维修不及时、超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建立交办督办台账,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由责任单位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逐个销号。[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重大突出问题整治督办任务,其他问题2024年度完成40%,2025年度完成60%]
4.整治物业不规范服务行为。对物业企业不备案(区域备案、招投标备案、物业合同备案)、服务信息不公示、服务合同履行不到位、服务标准低、投诉纠纷处理不及时、乱收费等行为,县直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要督促限期整改,加强警示惩戒。[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7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整治,此后常态化推进]
5.补齐小区基础设施短板。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通过争取政策性资金、财政投资、使用维修资金、业主集资等途径,尽快补齐小区道路、管网、绿化、停车场、充电站、体育健身等方面存在的公共设施短板。要逐小区建立基础设施问题台账,力争在三年内分批次解决,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持续跟踪问效。[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解决30%,2025年解决30%,2026年解决40%]
(三)促进大提升
1.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扎实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星级评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和星级评定信息在市场准入、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日常监督检查、金融贷款授信、政策性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应用,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服务提质创优。[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金融服务中心、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示范带动共建共享。持续开展“美好家园”、“净美小区庭院”等评先创优活动,打造示范小区项目;鼓励优质物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或临近小区整合等方式,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强强联合,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强力推动相临的老旧小区、无主管楼院,通过拆除围墙和临建、打通道路、增加绿地、整合或增设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实现资源整合、空间共享,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为实现示范引领,今年全县计划打造2个拆并整合示范点。[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红色物业”创建纵深推进。对照“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标准,城关镇打造2个,城郊乡打造4个个以上红色物业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程建设纵深发展,年底实现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住建局、民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乡镇、社区均要充实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力量,县物业管理部门不少于5人,乡镇、社区不少于2人,落实办公场地和经费,加强工作保障。[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5.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制定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调度、约谈、督查督办、考核通报等制度,夯实各乡镇各部门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信用评价结果与物业收费标准挂钩的相关指导性政策制度,不断强化物业管理顶层设计和法制保障。[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司法局,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工作调度、督查督办、约谈、考核等工作制度。
(二)加强督导考核。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排查整顿提升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排名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工作严重滞后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移交有关部门问责。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互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广泛宣传小区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开展物业法律法规进小区活动,培育业主和物业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文明意识;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予以公示,对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正面典型进行表扬,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小区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3.南召县住宅小区全面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在县政府领导下,扎实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县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切实做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关键小事,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冀 豫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志魁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 伟 县住建局局长
邵书超 县城管局局长
成 员:王维元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纪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江 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程远恒 县信访局局长
杨 德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陈 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余春来 县财政局局长
杨立甫 县司法局局长
连德恒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宇振 县规划中心主任
张清龙 县卫健委主任
段学鹏 县审计局局长
刘 伟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局长
黄延桦 县人防中心主任
李 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柴涤非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宋正英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白 龙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张 云 县三创办副主任
徐成武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九路 城关镇党委书记
李东阳 城郊乡乡长
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南召县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组织部: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相关部门抓好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有关单位抓好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宣传小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正反面典型,推进形成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住宅小区自治管理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三创办:负责全县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
县信访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属地、职能部门处理小区物业管理纠纷的信访投诉。
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房屋装饰装修活动;负责对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物业服务行业重大问题的调研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住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的检查考核。
县城管局:负责全县小区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执法进小区。负责查处小区侵占公共绿地、乱搭建、乱停车、高空抛物、违法装修、违反养犬规范、噪声超标等违规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安防设施的维护使用;依法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住宅小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查处小区内违反房屋租赁、生活性噪声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人落实小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依法对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对涉及小区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小区商业经营活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使用特种设备、无照经营、发布虚假广告、违规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政策宣传等县级物业管理工作经费的资金保障,配合房产服务中心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及保障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政策性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核等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县、乡镇、社区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负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用房和配套服务用房、停车位、电动车充电站等配套建设的规划管理和规划核实等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对小区内群众性体育设施管理维护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小区群众性体育活动。
县审计局:负责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使用小区公共收益资金的审计指导。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负责小区噪声、油烟、废气排放等有关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人防中心:负责指导做好对住宅小区人防设施的建设使用及维护进行监督管理。
属地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措施,部署重要活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配齐物业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应工作经费;建立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机制。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组织辖区内物业承接查验、指导监督物业服务项目的移交和接管;指导、协调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义务,处理物业管理投诉,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活动。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具体工作,建立党建引领下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有权就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事项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询问,引导规范运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义务,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公共服务专营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各自相关的线路、管道、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铺设,确保安全合理,并负责相应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
附件3
南召县住宅小区全面排查情况登记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类别 | 位置 | 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
小区 基本 信息 | 面积(亩数) | |||
楼栋数 | ||||
户数 | ||||
人口数 | ||||
居民主要来源 | ||||
有电梯楼栋数 | ||||
无电梯楼栋数 | ||||
住宅性质 | ||||
建成入住时间 | ||||
物业 管理 类型 | 是否有物业公司管理 | |||
是否业主自治 | ||||
是否单位代管 | ||||
是否无人管理 | ||||
基础 设施 设备 |
供水 | 需改造管网(长度/管径) | ||
需改造二次供水(长度/管径) | ||||
二次供水设施运维单位 | ||||
自备井数量 | ||||
改造概算投资 |
类别 | 位置 | 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
基础 设施 设备 | 供电 | 是否代收代缴 | ||
需改造管线长度 | ||||
改造概算投资 | ||||
供气 | 需改造管网 (长度/管径) | |||
是否安全设施加装 | ||||
改造概算投资 | ||||
供暖 | 需改造管网 (长度/管径) | |||
是否建设热换站 | ||||
改造概算投资 | ||||
排水 | 需改造管网 (长度/管径) | |||
窖井数量 | ||||
改造概算投资 | ||||
消防 | 灭火器数量 | |||
消防栓数量 | ||||
消防水带米数 | ||||
防火门数量 | ||||
能否正常使用 | ||||
改造概算投资 | ||||
电梯 | 数量 | |||
维保公司名称 | ||||
维保情况 |
类别 | 位置 | 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
配套 服务 设施 | 物业 用房 面积 (m²) | 办公(m²) | ||
党建(m²) | ||||
养老(m²) | ||||
其他 | ||||
停车位 | 现有个数 | |||
可改造增加个数 | ||||
充电 场所 | 现有 (面积/个数) | |||
可改造增加 (面积/个数) | ||||
垃圾 分类 | 现有个数 | |||
缺失个数 | ||||
物业(社区)用房违规挪用 | 面积 | |||
挪作用途 | ||||
业委会 (物管会) | 成立时问 | |||
业主满意度 | ||||
红色物业创建 | 创建时间 | |||
需着重改进提升 | ||||
物业企业管理(走访业主、业委会、社区、 街道 了解) | 公司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
备案登记 (公司、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 ||||
收费标准(元/m²) | ||||
职工数 | ||||
信息是否公示 | ||||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
是否服从监督管理 | ||||
业主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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