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博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4-15
信息来源:
关于李博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李博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南召县清荷苑1号楼2单元802不动产权证书号为2024000249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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