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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众不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新材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2 信息来源:

关于2025年3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6913762

通讯地址:南召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省豫众不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新材料建设项目

南召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人民路58号

河南省豫众不同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阳市豫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租赁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643m2,以外购的全新PP、PE塑料颗粒及钙粉为主要原材料,进行塑料新材料的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1.2万吨塑料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生产工艺:原料-投料—挤出—切粒—筛分—干燥、均化—筛分—包装—成品。

主要设备:喂料机、双螺杆挤出机、切粒机、振动筛、包装机等,配套相关环保设备。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容积5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召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黄鸭河。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出工序有机废气经通风管道收集至一套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4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定期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机头料集中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交由原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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