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石业建筑用花岗岩石材加工园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5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6913762
通讯地址:南召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旭升石业建筑用花岗岩石材加工园区建设项目 | 南阳市南召县板山坪镇漆树沟村现代化产业发展区 | 河南旭升麟云石业有限公司 | 河南淯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拟投资22000万元在南阳市南召县板山坪镇漆树沟村现代化产业发展区占地67355.32平方米,进行花岗岩板材的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加工32万立方花岗岩荒料的生产规模。 生产工艺:花岗岩—显料—大切—喷砂/磨光/火烧—小切—雕刻/仿形—成品。 主要设备:龙门锯、片锯、仿形机、板底机、倒角机、火烧机、喷砂机、红外线切机、组合锯等,配套相关环保设备。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配套竖流沉淀塔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切、小切、磨光、雕刻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喷砂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A级企业排放限值;火烧工序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A级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门烟道引至建筑顶部排放,油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规模限值。同时厂区采取洒水降尘、地面硬化、车间密闭、加强环保设备维护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定期收集后外售砖厂,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售建材厂,污泥压滤后外售制砖厂,废钢砂集中收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及包装桶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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