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4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自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超、王豪、柳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马秋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谢男,县法院院长赵康,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紧盯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关键指标,强化生态红线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引导全民参与生态保护,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为建设天蓝、水清、地净的美丽南召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对政府债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控制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确保财政稳健运行;要深入开展存量国有资产清查盘点,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推进资产共享调剂,积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盘活资产变资源、变财源。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