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明阳继承刘学艺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6
信息来源: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明阳申请继承刘学艺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刘明阳因继承权取得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原权利人:刘学艺
2.申请继承权人:刘明阳
3.所有继承权人:刘栖兵 王录霞 刘明阳
4.放弃继承权人:刘栖兵 王录霞
5.权证印刷编号:0018459
6.坐落:南召县城关镇东北村四组
7.房产面积:12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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