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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明阳继承刘学艺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6 信息来源: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明阳申请继承刘学艺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刘明阳因继承权取得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原权利人:刘学艺

2.申请继承权人:刘明阳

3.所有继承权人:刘栖兵 王录霞 刘明阳

4.放弃继承权人:刘栖兵 王录霞

5.权证印刷编号:0018459

6.坐落:南召县城关镇东北村四组

7.房产面积:12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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