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报送县政府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健全报送县政府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报送县政府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召政办〔2025〕3号)。以下是对该通知的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基石,国家高度重视相关制度建设,2016年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但实际中部分政策审查不严,存在限制竞争问题。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南召县此通知旨在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本地审查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着力解决制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的突出问题,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政策目标
通过强化报送县政府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消除各种市场壁垒,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南召县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持续优化,助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总体要求
1、全面覆盖。各乡(镇)、各部门提请县政府审议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所有政策措施,均需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实现审查工作全覆盖,杜绝任何形式的漏审。
2、严格审查。审查过程要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对政策措施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进行全面、细致评估,确保审查结果科学、准确。
3、协同配合。县市场监管局作为统筹负责部门,要与各起草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审查程序的各个环节,各相关方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保障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举措
(一)明确审查主体。县市场监管局统筹,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审查。
(二)界定审查范围。涉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提请县政府审议时均需审查。
(三)规范审查程序
1、起草单位初审后填《公平竞争审查表》,提请县市场监管局会审,并提交完整材料,否则3日内补正,逾期退回。
2、县市场监管局依规审查,出具复核意见反馈起草单位。
3、起草单位按意见修改;需合法性审查的,提交司法局材料时附复核意见;报送公文时附《公平竞争审查表》与复核意见,并说明采纳情况。
(四)确定审查时限。县市场监管局一般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复杂情况最长不超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时审查时间重新计算。
(五)强化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健全机制,各单位规范审查;起草单位重视审查,杜绝替代行为;未审查或材料不全的政策措施退回;违规造成不良影响追究责任。
解读机关:南召县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王雅琪
联系方式:0377-66928561
原文链接:《南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报送县政府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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