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柏红明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5-21
信息来源:
柏红明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云阳镇小关村五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000545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柏红明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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