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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世纪红购物中心等3家食品经营企业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发布日期:2025-06-10 信息来源:

(一)基本情况。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安排,委托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对南召县世纪红购物中心等多家经营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查,经检验有3家经营企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查处情况。南召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对上述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1、南召县世纪红购物中心、南召县壹加壹百货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2、南召县南召县仝秋酒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免于罚款的行政处罚,(1)对世纪红购物中心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160 元,上缴国库;南召县壹加壹百货超市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80 元,上缴国库。2)对南召县仝秋酒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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