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处置信息】南召县旅游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旅游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集中领导、分级负责、统一指挥、运行高效”的原则,不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快速、有序地处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南召县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申少愚
副组长:王德星
成 员:丁皓
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的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分析研判、抢险施救、疏散转移、善后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督促景区落实主体责任,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景区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立即组织救援,把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事故景区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二)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按预案进行处置,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三)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人员伤亡的,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抢救;出现拥挤混乱的,配合应急、公安、交运部门制止混乱,迅速、有序疏散现场人员、车辆,必要时实行区域交通管制,防止人员进一步拥挤,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投诉的接待和受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安排
及各自职能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旅游安全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旅游中心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要盯靠一线,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
(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旅游应急工作。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督促景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景区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互相协调,密切配合。要服从领导小组和带班领导指挥,互相协作,不准推诿扯皮,贻误时机,给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失;要增强全局意识、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做好协调配合,确保旅游安全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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