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士央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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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士央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陈士央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西滨河路北段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召国用(2010)第0037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士央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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