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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二批(南召县)专项债包装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8 信息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5〕17号)文件精神,我县现有三家企业符合土地储备专项债包装条件,根据企业申请南召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规定对三家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对收购价格进行了初步核算,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南阳嘉安置业有限公司(山河筑项目)

该宗地位于南召县城区中心商务区(东滨河路以北、崇化南路以东、和平路以南、经二路以西),土地面积为29774.24平方米,容积率为2.84,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地上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土地使用权人为南阳嘉安置业有限公司,合同期签订日期为2020年,合同单价为1159.81元/平方米(77.32万元/亩),至估价期日剩余使用年限为64.86年,原基准地价标准为城镇住宅三级630元/平方米(42.00万元/亩),商业三级800元/平方米(53.33万元/亩),现基准地价标准为城镇住宅二级825元/平方米(55.00万元/亩),商业三级760元/平方米(50.67万元/亩),本次评估单价为1132/平方米(75.47万元/亩),总基础价格3370.44万元。

按基础价格下调5%的精神,经研究认为,该宗土地的收购价格在基础价格上下调3%较为合理,拟定该宗土地的收购价格为3269.33万元。

二、河南花溪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该宗地位于南召县城郊乡城东商务中心区东滨河路以北、崇化南路以西、和平路以南、怀贞路以东,土地面积为53859.99平方米,容积率为1.80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土地使用权人为河南花溪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期签订日期为2023年,合同总价为6143万元,合同单价为1140.55元/平方米(76.04万元/亩),至估价期日剩余使用年限为68.24年,原基准地价标准为城镇住宅三级630元/平方米(42.00万元/亩),商业三级800元/平方米(53.33万元/亩),现基准地价标准为城镇住宅二级825元/平方米(55.00万元/亩),商业二级1080元/平方米(72.00万元/亩),本次评估单价为1135元/平方米(75.67万元/亩),总价为基础价格6113.11万元。

按基础价格下调5%的精神,经研究认为,拟定该宗土地的收购价格在基础价格上下调3%较为合理,拟定该宗土地的收购价格为5929.71万元。

三、南召县保之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业城项目)

该宗地位于南召县东滨河路与新世纪大道东南角,土地面积为62390.20平方米,容积率为2.3,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地上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土地使用权人为南召县盛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期签订日期为2019年,合同单价为1050.09元/平方米(70.01万元/亩),至估价期日剩余使用年限为64.2年,出让时原基准地价标准为城镇住宅三级630元/平方米(42.00万元/亩),商业二级1110元/平方米(74.00万元/亩),现基准地价标准为城镇住宅二级825元/平方米(55.00万元/亩),商业二级1080元/平方米(72.00万元/亩),本次评估单价为1143元/平方米(76.2万元/亩),总价基础价格7131.20万元。

按基础价格下调5%的精神,经研究认为,该宗土地的收购价格在基础价格上下调3%较为合理,拟定该宗土地的收购价格为6917.26万元,收储资金到位后由县政府具体确定支付收购金额。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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