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建平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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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建平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高建平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城郊乡闫沟村天悦聚龙花苑F0002幢2单元2-401,不动产权证书号为2022005107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建平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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