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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城关五小精准扶贫资助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2-03 信息来源:

南召县城关

精准扶贫资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失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通过给予项目和资金的支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实施对象

所有在我校就读有学籍的适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监测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库

将全校所有贫困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的学生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库,录入县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对脱贫户、监测户学生实行半年一次的动态管理,对已经退出贫困库的脱贫户停止扶贫; 对于非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经申请审批纳入扶贫补助范围。

() 实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进行资助。我校在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实施教育资助。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具有正式学籍的在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监测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250元、初中生150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625元、初中生7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脱贫户、监测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3、资助金发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资助金每年分两次发放,上半年在春季开学初发放到位,下半年在秋季开学初发放到位。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工与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同时,成立城关三小学校教育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2、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级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助金等,要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社保卡里。

3、建立信息台账。学校在认真调研、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4、加强舆论引导。我校充分利用多媒体、联系信、微信、校讯通、板报等各种载体,做好“两卡”发放,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师生及家长的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南召县城关镇第完全小学校

202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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