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城关四小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南召县城关四小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南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市教育局教师(2013)72号和市教育局教师(2015)217号文件精神,依据《南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试行)》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召县城关四小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城关四小全校所有在编教师。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每学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进行一次,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办法采取在本人自评、组内互评、考核小组评价等形式的基础上,学校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本年度考核业绩确定出考核拟定结果。考核拟定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对教师师德(含违规办班)问题多、家长反映强烈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确定后的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在县教体局教师工作股备案。
三、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学生、教师、家长、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意见;公正性原则,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公开公正;注重实绩原则,重点看教师工作业绩,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教师成长。
四、考核结果与使用
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59分以下)三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结果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材料装入学校建立的教师个人师德档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纳入当年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评选范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二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称。
五、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教师师德考核工作领导,我校成立由杨杰书记任组长,副校长樊大强为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段组长为成员的“南召县城关四小教师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樊大强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南召县城关四小教师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杰
副组长:樊大强
成 员:姜纪飞 武继方 王玉玲 张玉乐 李 攀
王 峥 周灵君 李明欣 张 真 王荣焕
赵 蕾 王梦皓 张金璐 张 冠 杨春辉
附 件:南召县城关四小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试行)
附件1:
南召县城关四小教师师德考核评分表
考核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考核分 |
1、爱国守法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散布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言论。(5分)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5分) 3、不参与虚假信息诈骗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5分) | 15 | |
2、爱岗敬业 |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不敷衍塞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学生考试考核。切实减轻课业负担。(6分) 2、上课不迟到、早退、拖堂,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认真履行值日导护等岗位职责。(4分) | 10 | |
3、关爱学生 | 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5分)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积极与学生沟通,热切做好学生思想工作。(4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课堂不抽烟、不使用通讯工具。(5分)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6分) | 20 | |
4、教书育人 |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课程计划。(5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正视学生差异,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差”生转化。(5分)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分)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按照课程标准全面、科学评价学生。(5分) | 20 | |
5、为人师表 |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没有违背“三德”行为。(6分)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参与邪教活动,不散布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言论。(6分)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安排。(4分)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分) 5、不从事第二种职业;不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和索取财物。(5分) | 25 | |
6、终身学习 |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4分)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4分) 3、坚持撰写教学随笔、读书笔记(5000字以上)、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2分) | 10 | |
7、一票否决项 | 1、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实行一票否决,二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与评先表优。 2、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 3、在《河南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投诉管理平台》中被举报、查证属实且影响恶劣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被查证属实的。 | ||
合计 | 注:1、考核办法,逐项评分。做得好的该项全分;做得不够尚须努力的扣0.5—2分,严重不足或违犯的该项得0分,要注明扣分的依据; 2、“三德”指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3、“考核分”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填写。 | 100 |
评分人: 评分时间: 月 日
附件2:
南召县教师师德考核表
(202 -202 学年)
单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任职时间 | 最高学历 | 职称 | 任教学科 | |||||
本学年度师德工作总结 |
奖惩记载 | ||
师德考核结果 |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中心校审核意见 | 中心校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县教体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3:
南召县在职教师师德考核花名册
(202 -202 学年)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教学校 | 专业技术职务 | 考核等次 | 备注 |
备注:该表学校、中心校、教体局各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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