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财务管理制度
南召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报党总支研究同意,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后勤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三人以上签字(校长、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财务章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四、国家推行的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六、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 500 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七、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八、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九、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
规章制度。
十一、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十三、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室、后勤处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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