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第二人民医院 廉政建设制度
南召县第二人民医院
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遵守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规定及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不以任何形式谋求私利。
二、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医院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三、院科两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不准违反规定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五、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六、在必要的宾客接待中,应遵循勤俭节约,从简办理的原则,除主要接待人员外,控制陪客人数。
七、不准以各种名义乱发钱物。不准擅自购买专控商品。不准挪用和长期拖欠公款公物。对所借公款应及时偿还。不准截流病人出院余款,出院病人账目一次结清。
八、不以医谋私,不开大处方,人情方,假证明;不准推诿病人,玩忽职守;不准借病人住院或安排手术之机索取财物;不准以病人名义搭车取药和检查;不准违犯物价政策,乱收费或私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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