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中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 ----2025年)
南召县中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 ----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根据省卫健委《关于贯彻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廉洁行医为指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持续纠治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推动医院行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1.完善行风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纠正医疗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选配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行风建设工作专职工作人员。
2.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医院“一把手”担任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一岗双责”。把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作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学习,确保《九项准则》全部覆盖
1、广泛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将《九项准则》通过新媒体平台,医院网站、公众号、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使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全院医务人员见贤思齐,树立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2、开展集中学习。结合医院实际,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将《九项准则》纳入“三新人员”(新入职员工、新发展党员、新提拔干部)岗前培训教育活动,及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全部覆盖、全体动员、全员知晓,为贯彻落实《九项准则》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3、精心策划,设置电脑桌面。为全院内网电脑统一设置《九项
准则》电脑桌面并定期更新,加强《九项准则》内容推送,通过视觉
冲击强化记忆,让《九项准则》入脑入心。
4、夯实基础,持续推送信息。通过医院“周五廉政微信”教育
平台、行风监督员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多个微信工作平台,定期推
送《九项准则》学习内容和典型案例,督促医务人员将《九项准则》
牢记于心、寓之于行。
5、督导检查,组织专题考试。定期对全院落实《九项准则》情
况进行督导检查。以科室为单位,不定期组织抽查部分人员进行《九
项准则》专题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并将考试结果与医德医风考评、
绩效考核、晋职晋升等相挂钩。
(三)加强督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问题,通过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行风巡查、医患沟通座谈会等多渠道督查落实《九项准则》的具体情况,及时处理违反《九项准则》要求的行为。重视社会监督,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对群众实名反映的违反《九项准则》的有关问题线索,认真开展核查并及时反馈。
(四)对症下药,加强《九项准则》贯彻落实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停止处方权等措施予以处罚。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建立防止骗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
(五)深入开展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1.加强行业作风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将行业作风教育贯穿于医院中心工作的始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将行风教育作为医务人员上岗培训、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职称晋升、医师定期考核的必要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
2.以党风引领行业作风。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自觉带头,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
3.开展专题学习。医疗机构根据此次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项准则”》等规定和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确定教育的具体内容,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广泛收集廉洁风险信息,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学习教育,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 医疗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领导班子带头、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形成“头雁效应”,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
4.营造良好氛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医疗机构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
(六)健全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1.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齐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办人,进一步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机构内的专项工作机制, 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院本级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2.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医疗机构以本单位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工作机制。
(七)建立防范机制,遏制“红包”行为。
1.细化明确“红包”内容。明确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通过各种方式赠予(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因医务人员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赠予(给予)其财物均认定为“红包”。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2.完善纠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坚决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上缴登记制度,畅通上缴渠道。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形成纠治“红包”的高压态势。
3.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增加诊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为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严禁床位、检验检查、手术等转介行为,清除“红包”滋生土壤。
4.多措并举防控“红包”。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加强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重点场所的监管措施,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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