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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28 信息来源:

一、为啥要出台这个办法?

1、响应国家“信用建设”号召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要建“信用社会”,省、市、县也有明确部署,为了落实上级要求的具体行动,让“守信有好处、失信受约束”真正落地。

2、规范生态环境领域管理生态环境管理涉及企业环评、排污许可、政府资金支持等多个事项,以前可能只看材料齐不齐,现在加了“信用”这道关。比如有的企业之前环保违法被处罚过,信用不好,后续申请政府补贴时就会受影响,这样能倒逼大家守规矩。

3、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用报告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不用重复出具,对企业来说少跑冤枉路;对部门来说,通过信用记录能快速判断行政相对人是否靠谱,避免“带病审批”,让管理更精准。

二、核心内容是什么?

1、信用记录制度简单说,就是生态环境局、法院等部门在工作中,记录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情况。比如企业按时完成环保整改、没违规排污,就是“好信用”;如果偷偷排污被处罚、拒不整改,就会留下“坏记录”。

2、信用报告制度企业或个人要办某些行政事项时,得找正规信用服务机构出一份“信用成绩单”(信用报告)。这份报告要由省、市认可的机构出具才管用,有效期1年,一年内再办类似事项不用重新开,除非期间出现重大信用问题(比如严重违法)。

3、信用承诺制度办业务时,行政相对人要书面承诺:“我提供的材料都是真的,会遵守环保法规,要是违约我愿意担责任”。相当于签了一份“信用保证书”,一旦违背承诺,就会被记录在案。

4、信用审查制度部门在办业务前,会先查公共信用平台的记录,再出一份“信用审查报告”。比如企业申请环保相关的政府资金,部门会先查它有没有环保失信记录,再决定要不要批准。

三、哪些事项会用到信用记录/报告?

不是所有行政事项都要查信用,重点集中在这几类高频场景:

行政许可:比如企业办排污许可证、环评审批;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比如生态环境局采购环保设备、招标环保项目;

政府资金支持:比如企业申请环保补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国有产权转让、干部选拔任用等其他行政管理事项。

简单说,只要是和生态环境局打交道、涉及公共资源或政府支持的事,大概率会查信用。

四、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1、问:我的企业要办业务,必须提供信用报告吗?

答:不是所有业务都要,但办法里提到的行政许可、申请政府资金等场景,需要查询信用记录,部分情况还得提供第三方机构的信用报告。具体看办什么业务,部门会提前告知。

2、问:信用报告去哪办?有效期多久?

答:要找省、市信用办备案或认可的正规信用服务机构办理,不能随便找个公司出。报告有效期1年,1年内再办同类业务能重复用,不用反复跑机构。

3、问:要是违背信用承诺、有失信记录,会有啥后果?

答:违背承诺或有失信记录,会被记录到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后续办业务可能受限制。比如申请政府补贴时,因为有失信记录被驳回;严重的还可能影响其他领域的信用,比如贷款、招投标等。

4、问:我的信用信息会被泄露吗?

答:不用担心!办法明确要求保护秘密和个人隐私,没经过本人或企业同意,不能把信用记录、报告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果违规泄露造成损害,会依法追责,严重的还会坐牢。

5、问:之前有过失信记录,现在改好了怎么办?

答:按国家信用修复政策,一般情况下,失信行为整改到位、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信用修复,消除不良记录。

五、这个办法有啥要求?

部门要依规使用: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查信用、用报告,不能乱查、乱用,更不能泄露信息;

主体要如实承诺:办事的企业或个人要如实提供材料、作出承诺,不能造假,不然要担法律责任;

解释和实施:办法由局里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公布那天起就生效。

 

解读机关: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

解读人:刘山

联系电话:0377-66913762

 

 

相关链接:《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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