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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伟、李帅继承高华遗产的 公 示

发布日期:2025-08-25 信息来源:

关于李伟、李帅继承高华遗产的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伟、李帅申请继承高华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李伟、李帅因继承权取得的不动产权办理转移登记。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 

2. 申请继承权人:   

3. 所有继承权人:    

4. 放弃继承权人:

5.权证印刷编号:20220032175

6.坐落:南召县南河店镇许田村许中组

7.房产面积:213.93,土地面积:203.4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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