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明阳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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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明阳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李明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城关镇名门首府商住楼2单元2-701,202400006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明阳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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