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丽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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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张丽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张丽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医药公司家属院,201800014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丽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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