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万条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6913762
通讯地址:南召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宏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万条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 |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城郊乡闫沟村 | 河南宏汇塑业有限公司 | 河南汇鑫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宏汇塑业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2820m2厂房,迁建塑料编织袋生产线3条,加工生产塑料编织袋,本次工程迁建规模为:年产1100万条塑料编织袋。 | (1)废气 覆膜、印刷(含调墨)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经租赁场地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伏山路污水管网,进入南召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冷却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螺旋气泵、冷却水塔、风机设备噪声,噪声值在85dB(A)左右,为持续性放,经设备选型选取低噪声类型、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抽取; 废油墨桶、废抹布、废印版、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于危废暂贮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存放在厂内垃圾桶内,经收集后每天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项目各项固体废物都经过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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