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晟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护角条生产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6913762
通讯地址:南召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召县晟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护角条生产加工项目 | 南召县晟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宛豫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召县晟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投资450万元,在南阳市南召县石门乡竹园村工业园区(南阳市恒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年产2万件护角条生产加工项目 | (1)废气 有组织废气:配料、混合废气:项目钙粉及PVC采用自动吸料装置进行上料,自动吸料装置上方设置集气罩,搅拌机采用全密闭措施,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项目挤出机机头采取封闭措施,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区进行密闭,进出车辆采取高压水枪进行冲洗,传送带进行密闭,厂区路面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废包装经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各项固体废物都经过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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