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0
                信息来源:
              
              
              
            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维护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5年南召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对主动申请解除服务协议的南召县意慷药业有限公司第六十三零售药店、南召县惠康大药房、南阳康宁医药有限公司解除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不得再悬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标识牌。现将解除协议药店名单予以公布:
| 医保编码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 址 | 
| P41132100320 | 南召县意慷药业有限公司第六十三零售店 | 南河店镇新街 | 
| P41132102434 | 南召县惠康大药房 | 南召县板山坪镇老街16号 | 
| P41132102450 | 南阳康宁医药有限公司 | 南召县城关镇兴隆路68号 | 
南召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 10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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