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关于青峰山大桥禁止违规停放车辆及摆摊设点的联合公告
为保障青峰山大桥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南召县交通警察大队、南召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南召县城关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发布如下公告:
一、禁止范围
青峰山大桥全段及桥面桥下区域。
二、禁止行为
1. 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得在青峰山大桥及周边禁停区域违规停放。违者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规定:依法予以拖移、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2. 摆摊设点经营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青峰山大桥及周边占道摆摊、流动经营或露天加工、销售食品及其他商品。违者将依据《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商户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
特此公告。
南召县交通警察大队
南召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南召县城关镇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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