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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1 信息来源:

 

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十二项2025年南召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现南召云阳济仁医院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特此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南召云阳济仁医院

南召县云阳镇人民路中段

李连峰

综合医院

 

 

 

南召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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