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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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南召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南召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84214.07公顷,涉及乔端镇、崔庄乡、马市坪乡、板山坪镇、小店乡、留山镇、五朵镇、皇后乡、白土岗镇、云阳镇、太山庙乡、南河店镇、城郊乡、石门乡14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南召县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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