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桑树垭分公司年加工9万吨废方解石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6913762
通讯地址:南召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9万吨废方解石综合利用项目 | 南召县白土岗镇姬村 |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桑树垭分公司 | 南阳市豫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南召县白土岗镇姬村,租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加工9万吨废方解石。 生产工艺:废方解石-颚破-滚筒-水洗筛—成品 主要设备:破碎机、水洗滚筒、水洗筛和环保设备等。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净水系统处理后回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采取车间和仓库封闭,加强维护,提高集气效率等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灰定期收集后外售,泥渣定期收集压滤后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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