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白土岗第一分公司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66913762
通讯地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白土岗第一分公司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 南阳市南召县姬青公路50号 |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白土岗第一分公司 | 南阳市清洁生产审计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利用采矿废石为原料,建设1条年产石100万吨的机制砂生产线,主要工艺为: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制砂→摇床、跳汰→压滤;主要设备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跳汰机、摇床、压滤机。 | (1)废气 下料和破碎工段: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和制砂工段: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跳汰摇床产生的冲洗废水经竖流沉淀塔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跳汰机、摇床和风机等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运往指定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 沉淀池沉渣:定期抽取收集后外售。 危废: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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