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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新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缠绕膜、300吨EVA泡棉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6 信息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南阳新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缠绕膜、300EVA泡棉建设项目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白土岗镇瓦房庄村阳坡组

南阳新峰塑业有限公司

南阳市豫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阳新峰塑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于南阳市南召县白土岗镇瓦房庄村阳坡组建设年产年产150吨缠绕膜、300EVA泡棉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350m2,建设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00m2,以外购的聚乙烯(PE)颗粒、EVA颗粒为主要原材料,购置流延膜机、螺杆挤出机、模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建缠绕膜生产线2条、EVA泡棉生产线2条,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150吨缠绕膜、300EVA泡棉的生产规模

营运期:

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5m3,三防措施)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废气投料工序粉尘:项目分别在每台拌料机投料口上方安装1套集气罩(共2套)、在每台流延膜机、螺杆挤出机投料筒上方安装1套集气罩(共4套),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集中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挤出、流延及熔融发泡、挤出工序有机废气:分别在每台流延膜机、螺杆挤出机熔料挤出模头上方安装1套集气罩(共4套),熔融挤出、流延及熔融发泡、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集中引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采取上文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投料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A级企业PM排放限值要求;熔融挤出、流延及熔融发泡、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采取控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预计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影响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废边角料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侧,面积10m2)外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后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侧,面积20m2,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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