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思颖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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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思颖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思颖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城区水岸鑫城F0004幢2单元2-601证号为2022-005120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思颖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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