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东育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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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东育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江东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房屋所有权证00121004、0001083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东育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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