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6
信息来源:
南 召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南召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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