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通知公示

【打印】

【字体:

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6 信息来源:

关于印发《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南召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3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