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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佳继承张树坤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9 信息来源:

关于李佳继承张树坤遗产的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佳申请继承张树坤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为李佳办理继承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张树坤(已故)

2. 申请继承权人:李佳

3. 所有继承权人:李佳 张静颖

4. 放弃继承权人:张静颖

5.权证印刷编号:豫(2021)南召县不动产权第0002120号

6.坐落:阳市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房屋面积57.0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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