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佳继承张树坤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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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佳继承张树坤遗产的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佳申请继承张树坤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为李佳办理继承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张树坤(已故)
2. 申请继承权人:李佳
3. 所有继承权人:李佳 张静颖
4. 放弃继承权人:张静颖
5.权证印刷编号:豫(2021)南召县不动产权第0002120号
6.坐落: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房屋面积57.0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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