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松继承芦运范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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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松继承芦运范遗产的
公 示
申请人李松申请继承芦运范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为李松办理继承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芦运范(已故) 李兵 李松
2. 申请继承权人:李松
3. 所有继承权人: 李兵 李战 李满 李营 李松 李冬
4. 放弃继承权人:李兵 李战 李满 李营 李冬
5.权证印刷编号:00005787 00005508 00005509
6.坐落: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宏江花园)
7.房屋面积:143.44 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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