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梦应继承陆行智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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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梦应继承陆行智遗产的
公 示
申请人陆梦应申请继承陆行智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为陆梦应办理继承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陆行智、田萍(已故)
2. 申请继承权人:陆梦应
3. 所有继承权人:陆梦应
4. 放弃继承权人:无
5.权证印刷编号:0021767
6.坐落:南召县城区县委家属院西
7.房屋面积:11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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