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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信息来源:

南召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南召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积极作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成员单位职责,持续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市、县部署的年度依法治县工作目标,紧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抓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南召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县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健全了各项制度,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中,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财经法律法规作为规范财政工作、推动财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利用周二下午干部职工例会,周四下午财政业务学习教育等时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财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普法宣传力度大,效果好,推动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南召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宪法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办公场所开展宣传,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以及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增强宣传的可视性。二是积极参加线上普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宪法知识竞答活动”,收听收看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专题节目。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南召经济社会和财政工作大局。定期组织开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监督条例》、减税降费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运用财经法规规范业务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能力,努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结合县委、县政府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配合县法政办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开展了部门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单位扶贫分包地马市坪等乡镇进行财政法规政策讲解,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制作固定版面、悬挂横幅等形式,提醒警示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发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供相关知识咨询上千人次,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推动贯彻落实我县“一规划两方案”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推动财政系统增强法治观念。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党校重点课程。推进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重大时间节点,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配合县发改委规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信息,推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

(四)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取得的成绩。

1.加强预算管理,保障普法经费。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全县法治建设经费及时足额下拨,为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严格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科学编制预算,精准配置资产,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兜牢“三保”底线,规范预算支出执行,增强预算刚性约束,科学调度拨付国库资金,促进财政预算稳健运行。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资金分配和使用,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有效发挥直达机制作用。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依法限额举借债务和分类预算管理的要求,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妥善做好国有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处置。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管理。

2.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一是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坚持量入为出,促进规划与预算有机融合。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明确县乡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划分,促进县乡权责清晰,财力协调,调动县乡两个积极性,进一步理顺财政关系,支持重点税源,加快发展。三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控。落实“三个确保”的管控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源头管控,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加强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四是坚持依法治税,狠抓税收征管。多措并举实施依法治税,积极开展涉税信息采集,强化涉税信息分析,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依法治税,及时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升税源监控质量。

3.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编制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开展《宪法》《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制定并修改完善绩效管理、内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依法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统筹整合资金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财政执法能力。一是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相关制度。在全面梳理现行的预算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等财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等管理制度,形成了覆盖财政工作全过程的规范制度。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财税决策、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等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南召县财政局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增强财税知识内涵和文化素养,努力造就一支充满学习热情和创新活力、具有实干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财政干部和人才队伍。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31人,涵盖行政执法每个股室。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职业素养,努力打造一支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财政执法队伍,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够,认识不高,存在“差不多”的思想。特别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意识还需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依法化解问题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举一反三不够。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理解不够全面,学法的力度、广度、深度还未做到持之以恒,还存在重执法,轻宣传,重执行,轻普法现象存在。

三是个别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不强,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差距,缺少特色亮点。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做到年度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高度融合。一是更加注重对防控财政风险法律法规的学习。学好学透依法理财制度规范,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二是更加注重财政管理的规范。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运行,不断提升我县财政工作的管理水平。三是更加注重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的运用,不断增加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四是更加注重法制财政建设。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局机关充分做好法制财政建设示范,各乡镇财政所逐年提升,切实把法治财政理念引入乡镇财政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法治财政向基层财政的推广延伸。

(二)加大普法和依法行政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自觉和法纪法规意识。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以普法工作为契机,加强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的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依法履职;二是强化对广大干部职工执政为民服务意识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依法理财,服务人民。

(三)统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做出成绩。一是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整合工作力量,明确人员职责,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加强队伍素质提升,确保会学法,会讲法。二是普法工作做到“顾当前和抓常远”,注重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统筹开展普法工作,提升普法实效。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快财政工作法制化进程,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治理水平,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奋勇争先,形成合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示范创建的责任使命。财政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重大意义,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聚焦重点难点,全面完成示范创建的指标任务。财政部门要对标创建方案,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对标创建任务,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对标创建指标,高质高效完成任务。三是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落实法治责任,着力形成“党委统帅、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公检法配合、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大格局。四要强化督查问责,对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的一律追责问责。财政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盯目标任务,保持攻坚劲头,拿出过硬举措,确保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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