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沣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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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沣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沣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城郊乡南召碧桂园10幢1单元1-2401,不动产权证证号为2023-000064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沣洋
2026年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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