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建勇继承张钧遗产的公 示
发布日期: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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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建勇继承张钧遗产的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吴建勇申请继承张钧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为吴建勇办理继承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 原权利人:张均
2. 申请继承权人:吴建勇
3. 所有继承权人:吴建勇 吴俊平 吴洁萍
4. 放弃继承权人:吴俊平 吴洁萍
5.权证印刷编号:00129977
6.坐落: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房屋面积52.7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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