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凤杰继承董国祥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0
信息来源:
申请人董凤杰申请继董国祥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为董凤杰办理继承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原权利人:董国祥
2.申请继承权人:董凤杰
3.所有继承权人:董凤杰 董凤俊 董风静 董风环 董风春
4. 放弃继承权人: 董凤俊 董风静 董风环 董风春
5.权证印刷编号:00122252
6.坐落: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房屋面积68.1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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