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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凤杰继承董国祥遗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0 信息来源:


申请人董凤杰申请继董国祥死亡后遗留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为董凤杰办理继承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1.原权利人:董国祥

2.申请继承权人:董凤杰

3.所有继承权人:董凤杰 董凤俊 董风静 董风环 董风春                 

4. 放弃继承权人: 董凤俊 董风静 董风环 董风春

5.权证印刷编号00122252

6.坐落:南召县皇后乡红阳社区

7.房屋面积68.1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召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A08室)

 

联系方式:0377-6688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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